【案例】
投資者在某支付軟件瀏覽理財頁面時,被基金產品推薦所吸引,觀察到某只基金產品在近6個月凈值穩中有漲,風險等級顯示為R2,投資者便購買了該產品。在投資者購買后,該基金凈值持續下跌超過20%,投資者認為虧損幅度過大,與其風險等級不相符合。
【相關規定】
根據《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第二十六條規定專業投資者之外的,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可以從事基金交易活動的投資者為普通投資者。基金募集機構要按照風險承受能力,將普通投資者由低到高至少分為 C1(含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C2、C3、C4、C5 五種類型。第三十八條規定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等級要按照風險由低到高順序,至少劃分為:R1、R2、R3、R4、R5 五個等級。第四十四條規定基金募集機構要根據普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等級建立以下適當性匹配原則:(一)C1 型(含最低風險承受能力類別)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1 級基金產品或者服務;(二)C2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2 級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三)C3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3 級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四)C4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4 級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五)C5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所有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提醒】
R2級別的基金產品一般被認為屬于中低風險的穩健性基金產品。但風險等級是一個相對參考,不是本金的保障,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審慎選擇投資產品。
Copyright@2006-2019.山東威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魯ICP備05013650號
地址:中國山東省文登市苘山鎮中韓路2號
E-mail:sales@www.bgcng.com.cn 郵編:264414 銷售電話:86-631-3909518 3909818 傳真:86-631-3909777 3909888